明代薛瑄在《从政录》中写道,“世之廉者有三: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,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,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。见理明而不妄取,无所为而然,上也;尚名节而不苟取,狷介之士,其次也;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,则勉强而然,斯又为次也。”在薛瑄看来,世上清廉官吏的境界可分三等:深明大理而不胡乱索取,是上乘境界;崇尚名节而不随便索取,是次等的境界;畏惧法律为保俸禄官位而不敢索取,是又差一等的境界。
“不妄取者”明大理,“不苟取者”保名节,“不敢取者”畏纪法,不同的行为取向映射出不同的思想境界。薛瑄一生重修养、明大理,廉洁自持、为政有声,被誉为光明磊落的“铁汉公”。明宣德三年,他获任广东道监察御史,出监湖广银场。这个官职被视为“肥差”,朝官纷纷祝贺,他即“举古诗‘此乡多宝玉,慎莫厌清贫’谢之”。薛瑄到任后查禁贪污,整肃风气,并在寓所照壁上题诗明志:“有雪松还劲,无鱼水自清。沅州银似海,岂敢忘清贫。”离任时,他两袖清风,“赢得归囊一物空”。据《薛文清公年谱》记载,他“在沅凡三年余,所至多惠政。首黜贪墨,正风俗,罢采金宿蠹,沅民大悦。”
“大丈夫以正大立心,以光明行事,终不为邪暗小人所惑而易其所守。”以史为鉴,见贤思齐。体悟古人“不妄取”的追求和境界,对今天仍有很大的启示意义。对于党员干部而言,不仅要做到“尚名节而不苟取”“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”,还必须在改造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上下功夫、用气力,正心明道、怀德自重,为大公、守大义、求大我,不断向“见理明而不妄取”的上乘境界攀登。
见理明而不妄取,需要明白为谁当官、为谁用权的朴素道理。古人讲,“夫为吏者,人役也。”我们党很好地继承和发展了这种理念,倡导“我们一切工作干部,不论职位高低,都是人民的勤务员,我们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人民服务。”“共产党的干部要坚持当‘老百姓的官’,把自己也当成老百姓,不要做官当老爷。”江山就是人民、人民就是江山,打江山、守江山,守的是人民的心;党员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,姓公不姓私……党员干部当把这些道理想明白、记心上,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权力,以感恩之心服务人民群众,把为民办事、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,彰显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境界担当。
见理明而不妄取,需要锤炼苟非吾有、一毫莫取的思想自觉。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,外靠制度约束,内靠主观自觉。只有保持一颗正大光明的公心, 涵养清廉自守的境界,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,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和政治操守。杨善洲一辈子为民造福、克己奉公,有一次,他下乡住在一户农家,这家人觉得伙食差,对不起他,偷偷退回两角饭钱,他硬是连夜给还了回去。这正是共产党人“见理明而不妄取”的生动写照。新的赶考路上,当坚守“廉洁乃为政之魂,勤政乃公仆之本”的品格,经常反省心中思虑,清涤良知之蒙尘,清除腐败之贪念;严格对标对表党章党规党纪和人民群众期盼,主动检视言行举止,始终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