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是何时开始施行的?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?信访人可通过哪些方式提出信访事项?答案都在这里……”
5月16日,在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实施一周年之际,我矿组织开展学习《信访工作条例》集中宣传活动,在矿区营造学法、用法的浓厚氛围,促进矿井和谐稳定发展。
“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遵循客观事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”
活动现场,信访宣传工作人员为在场职工发放信访宣传彩页,普及信访知识,耐心细致地为大家宣传解读《条例》内容,解答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。各单位精心制作的牌板整齐摆放在兴安街两侧,吸引了众多职工驻足观看,切实推动《条例》精神和规定落到实处。
连日来,我矿在强化学习宣传、提升工作质效上持续发力,通过举办牌板展览、发放宣传页、现场咨询、流动宣传车等形式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学《条例》、用《条例》、守《条例》,在全矿范围内营造了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,让信访工作更有温度更有成效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以‘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落实年’为契机,聚焦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、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通道,在深化学习培训、持续宣传宣讲、完善制度体系上加力见效,更好维护矿井和谐稳定。”矿工会副主席、信访办主任刘道静表示。